申诉 [shēn sù]
1.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、团体成员等对所受处分不服时,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。
2.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,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不服的,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,要求重新审判的诉讼制度。但不能停止判决、裁定的执行。
[chè sù]
[chè sù]
词典释义:
撤訴
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、宣告判决之前,申请撤回起诉的诉讼行为。是诉讼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。是否准予撤诉,由法院裁定。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,按撤诉处理,法院可注销案件不予审理。
[chè sù]
申诉 [shēn sù]
1.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、团体成员等对所受处分不服时,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。
2.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,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不服的,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,要求重新审判的诉讼制度。但不能停止判决、裁定的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