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平居
人死的婉词。
[qì píng jū]
宋 苏舜钦 《先公墓志铭并序》:“夫人弃平居……终丧,復除三司判官。”
插嘴的意思-插嘴的解释
倡和的意思-倡和的解释
承兑的意思-承兑的解释
托收承付的意思-托收承付的解释
垫款的意思-垫款的解释
解付的意思-解付的解释
背书转让的意思-背书转让的解释
齅感的意思-齅感的解释
神识的意思-神识的解释
言行的意思-言行的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