占田製
晋初限制土地占有量的制度。西晋时为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负担,于公元280-289年间规定男子占田七十亩,女子三十亩,各级官员按品级高低占五十顷至十顷不等。但制度无法真正实施。
[zhàn tián zhì]
配戏的意思-配戏的解释
抗诉的意思-抗诉的解释
改判的意思-改判的解释
付诸的意思-付诸的解释
闹唤的意思-闹唤的解释
照办的意思-照办的解释
干管的意思-干管的解释
酌办的意思-酌办的解释
引以为鉴的意思-引以为鉴的解释
阐辟的意思-阐辟的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