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gē ràng]
谓因战败或受威胁,被迫把部分领土让给他国。
《清史稿·兵志九》:“ 光绪 十三年,开 臺湾 为省治,设巡抚以下各官,为 中国 海南右臂。及 中 日 之战,割让於 日本 ,而疆事益不可问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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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时候,中国有很多领土被割让给了侵略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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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复 [shōu fù]
(将失去的领土或阵地)重新夺回:~失地。
霸占 [bà zhàn]
倚仗权势占为己有;强行占据:~民女。~土地。
词典释义:
割讓
由于外力威胁或战争失败,被迫把一部分领土让给别国。
[gē ràng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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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时候,中国有很多领土被割让给了侵略者。
收复 [shōu fù]
(将失去的领土或阵地)重新夺回:~失地。
霸占 [bà zhàn]
倚仗权势占为己有;强行占据:~民女。~土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