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zhǔ bǐ]
指主持判案。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吏部·大计纠内阁》:“每年初冬,朝审罪犯,俱太宰主笔,相仍已久。”《明史·李世达传》:“会朝审,命户部尚书 宋纁 主笔。”
旧称报刊评论的主要撰稿人。有时也指报刊编辑部的负责人。
清 王韬 《论日报渐行于中土》:“西国之为日报主笔者,必精其选,非絶伦超羣者,不得预其列。” 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日报》:“主笔者,触类引伸,撰为论説,使知议员之优劣,政事之从违,故日报盛行,不脛而走。” 老舍 《老张的哲学》第二一:“二年之后,凭我的才力,就是主笔。”
[zhǔ bǐ]
[zhǔ bǐ]
[zhǔ bǐ]
亲笔 [qīn bǐ]
1.亲自动笔(写):~信。这是他~写的。
2.指亲自写的字:这几个字是鲁迅先生的~。
编缉 [biān jī]
对资料或现成的作品进行整理、加工,编成书刊。

词典释义: